邹平市2023年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邹平市2023年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邹平市2023年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邹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优秀供应商。1.项目名称:邹平市2023年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邹平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组成部分,拟在邹平市老旧小区建设充电设施,满足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日常充电需求,包括充电设备及辅助材料的采购、安装和试验、运营、维护等方面内容;①招标控制总价为单台14千瓦交流双枪充电桩设备及安装+单台80千瓦直流双枪充电桩设备及安装+单台5千瓦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之和:65100.00元,其中:单台14千瓦交流双枪充电桩设备及安装控制单价为:6500.00元/台;单台80千瓦直流双枪充电桩设备及安装控制单价为:55000.00元/台;单台5千瓦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桩设备及安装控制单价为:3600.00元/台;②保修期(两年)内运营费用控制价为:采购人收取的充电服务费的15%,保修期(两年)内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设备全部到场,15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成。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质保函;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③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质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2.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7日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2023年05月0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